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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印发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守住守好药品安全底线,忻州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忻州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强调,全市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需求。

《实施方案》对照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确定的17项任务,立足忻州市药品安全基础和形势,逐项细化,明确了加强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宣贯工作、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完善检查执法体系和稽查办案机制等12项重点工作任务及具体责任单位。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治理机制、强化政策保障、优化人事管理、激励担当作为5项保障措施,通过充分发挥忻州市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委员会作用,完善治理机制,强化政策保障,优化人事管理,激励监管干部担当作为,统筹推进全市药品安全与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