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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联合四部门共同举办“两高”药品司法解释集体学习


为准确把握“两高”药品司法解释的精神内涵,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严惩危害药品安全犯罪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4月1日,省药监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举办“两高”药品司法解释集体学习,邀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春雷教授对《解释》理解与适用进行专题培训和讲解。

集体学习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乔宝贵、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王洪明、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郑瑜琴、铁路运输检查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建刚、省公安厅食药侦总队总队长刘元平、省药监局副局长郭景文及各相关单位处室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各市县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参加学习的人员共1500余人。

李春雷从《解释》的制定背景、新旧法条的对照解析、典型案例评析、执法司法衔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详细阐释了“假药”“劣药”的定性、“生产”“销售”“提供”的认定、假劣药犯罪的定性量刑标准等方面的新要求,讲座系统深入、逻辑严谨、重点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强,对贯彻落实好《解释》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与政法机关准确把握《解释》的精神实质、基本原则、重要内容和实施要求,共同严惩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柳 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