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山西渊源药业有限公司违反药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
当事人名称: | 山西渊源药业有限公司 |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 911406007010626188 |
法定代表人: | 詹玉成 |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 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八条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救济渠道: | 如不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