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未按照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案
当事人名称
山西新致美义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802MA0KWJM52J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4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晋药监罚〔2024〕12号
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