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山西太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当事人名称 | 山西太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824MA0K31L592 |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限制从业 处罚内容:1.罚款一百五十万元;2.停业整顿1个月;3.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琴没收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自本单位所获收入148500元人民币(共33个月,每月工资4500),并处所获收入百分之三十罚款44550元人民币,罚没合计193050元人民币;4.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琴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晋药监罚〔2024〕17号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