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各处室、检查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总结提炼全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系统展示药品监管部门履职实践与良好形象,推动全省药品监管系统文化建设,省局决定面向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关注山西药品监管工作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征稿,优秀稿件编入《山西市场监管》(药品监管专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宗旨
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主责主业,总结监管经验、展示工作实绩、推广典型案例、传播监管文化、守护用药安全,为全省药品监管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二、征稿范围
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干部职工,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理论研究骨干。
三、征稿主题与内容
1.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防控、执法办案、机制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经验做法;
2.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举措、特色做法、优秀实践案例与可复制推广经验;
3.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的重要工作动态、成效,单位负责人署名文章;
4.支持药品监管决策的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研究,药品监管前沿观点、调查研究、案例分析;
5.药品监管人才培养、专业化队伍建设、标准化建设、作风建设等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成果;
6.药品监管干部履职故事、弘扬正能量先进事迹、工作感悟与调研思考;
7.与药品监管有关的诗词歌赋、散文小说、书法绘画摄影等文学艺术类作品。
四、稿件要求
1.坚持正确导向,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观点鲜明、逻辑严谨,严禁抄袭剽窃;
2.体裁、字数不限,研究类文章需规范标注专业术语、注释及参考文献;
3.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4.封底摄影作品仅限山西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拍摄的三晋风光。
五、刊发与使用
1.优秀稿件编入《山西市场监管》(药品监管专刊),每年2期,每期拟定印行 2000 册,在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交流;同时向国家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赠阅。
2.按规定支付第一作者基本稿酬,同步择优在“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和“山西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
3.优质稿件向省内主要纸媒或上级行业报刊推荐发表。
六、其他事项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基层一线人员积极思考研究,撰写稿件,做好组织与初审推荐。首刊报送稿件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第二期报送12月15日前,早报早审。平时报送不限时间,注重质量,多多益善,充分展示本地区、本单位工作亮点与队伍风采。
投稿邮箱:sxscjgbjb@163.com,投稿请注明“药品监管专刊”。
联 系 人:李坤18536813897 冯新春13903431590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5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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