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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介休市阳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规定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

介休市阳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91140781399911710L

法定代表人:

周贤义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七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救济渠道:

如不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太原市曙光药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规定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

太原市曙光药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91140100734015172D

法定代表人:

孙永刚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七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救济渠道:

如不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案件名称:

山西华卓药业有限公司销售  不符合规定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

山西华卓药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911407000541690393

法定代表人:

张翠莲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七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救济渠道:

如不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 


 

案件名称:

山西维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  不符合规定药品案  

当事人名称:

山西维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911401000519725638

法定代表人:

贺桃兰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

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七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救济渠道:

如不服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