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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局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省药监局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强化产品经营环节质量监管,近日,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连锁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忻州市局联合忻府区局对吉达惠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进行了督查检查,重点查验企业经营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有关资质是否完整有效,进货查验、销售登记等各个环节记录是否真实、完整,是否按照说明书进行仓储管理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计算机系统等情况。检查组还对企业医疗器械库房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整改到位。

忻州市局将紧盯防疫用医疗器械重点品种,继续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对经营使用未注册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沈 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