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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检查分局组织企业开展集中销毁不合格药品活动


为更好落实省药监局“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持续开展“三帮”活动,近日,省药监局第三检查分局组织辖区药品流通企业开展集中销毁不合格药品活动,40家相关企业参加,共销毁过期等不合格药品8.4吨。

如何依法合规处置过期等不合格药品,一直是困扰药品流通企业的一个难题。一是处置过程程序比较繁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相关规定,不合格药品大多属于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的物品,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不能随意处置。二是处置成本较高。由于不合格药品的特殊属性,企业过期药品必须要委托具备处置危废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处置,目前市场价格比较高。

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第三检查分局协调了一家具有处置危废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并倡议辖区药品流通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集中到该专业技术单位处置近年形成的过期等不合格药品。活动过程中,分局要求相关药品流通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GSP要求,履行好不合格药品处置的相关手续和记录,防范处置不当造成的药品安全风险。参加集中销毁活动的企业表示,这次活动不仅解决了企业销毁不合格药品难的问题,而且降低了销毁成本,与企业自行处置比较,销毁费用节约了50%以上。

下一步,第三检查分局将积极联系驻地有关监管部门和专业的危废收集处理企业,探索形成集中销毁不合格药品的长效机制。

(韩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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