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信息公开_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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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02198 信息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1-30
名       称: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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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方面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中心任务,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药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加大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督抽检和双公示信息公开力度,通过信息公开震慑违法者、约束执法者,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039条,其中政务类信息976条。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权威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发布解读相关信息86条。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宣传工作。通过丰富政务新媒体发布渠道和平台,积极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增加信息发布数量。2021年,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办理留言466条,山西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刊发信息1409篇,山西药品监管抖音官方账号刊发信息7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按照谁起草、谁履职、谁办理原则,统筹把握答复期限,提升答复质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没有被投诉、被提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山西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整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资讯”“文件通知”“政务服务专栏发布信息,加强政民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

(四)工作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制度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公众号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规范政府信息获取、审核、发布等流程。同时,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好网站的主体监管责任,定期对网站组织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2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政府政务公开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认识程度不深、信息公开的内容不丰富、公开形式的渠道不多样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围绕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办法和目标责任考核的要求,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强化规范: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高度重视和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回应群众需求,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主动公开、常态公开贯穿于各项药品监管工作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精准。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围绕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按照多样化解读不低于90%、非政府渠道解读不低于50%”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文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提升解读质量。依托新闻媒体解读为突破口,重点对2022年向社会公开、与公众相关、和群众关联、长期适用的重要文件进行媒体多样化解读,拓宽解读发布渠道,提升公众的理解度和认知感。四是进一步加强转型发展政策主动公开。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制作转型政策专题,主动公开十四五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规划,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