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信息公开_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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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2093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1-27
名       称: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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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现发布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按照“守住一个底线,做好三个服务”工作思路,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强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狠抓制度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药品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以公开强监管优服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精心打造门户网站“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亮点专栏,充分展示药监系统良好形象。开设办事指南、场景式服务等模块,更好地服务公众。开展“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2023年,省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41条,其中政策解读材料74条,维护更新专题专栏13个。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性文件进行多样化政策解读。向信用中国(山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归集系统推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64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监管。2023年,我局新闻宣传工作被评为“网聚正能量,塑造晋形象”首届山西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强化服务理念,主动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受理、办理和答复等规定,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优化门户网站互动回应平台,通过“局长信箱”“在线留言”等政民互动栏目,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收集、处理、反馈公众意见。2023年,共办理留言469件按期回复率100%,其中咨询类留言392件,举报类留言39件,投诉类留言23件,有力保障了企业和群众知情权。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狠抓信息发布审核。加强省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拟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四级审核”工作机制,压实审查责任、明确审查范围、严格审查程序,严把信息发布的政治关、文字关、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持续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做好建议提案答复、部门预决算、行政执法、公告通告等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制发行政性规范文件8件,现行有效18件,均在门户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专栏”集中公示。

(四)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发布能力。着力打造以省局网站为基础,省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头条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分工侧重的“1+N”信息发布阵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及时发布重要政策信息、监管动态、科普知识,做好重大活动新闻宣传。2023年,省局微信公众号“山西药品监管”发布信息1417条,关注粉丝数4.9万人,总阅读量45.6万次。抖音号共发布123条信息,关注粉丝4.8万人,总阅读量达1993.3万次。今日头条号共发布信息574篇,总阅读量6.8万次。视频号发布信息124条,总阅读量7.5万次。有力拓宽了信息发布渠道,增加人群覆盖面。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省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举办政务工作培训班,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全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对门户网站的可访问性、链接可用性、页面显示完整性情况进行巡检。2023年,开展安全监测评估12次,完成全年度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月度自查报告12 期,季度自查报告4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2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紧跟省政府办公厅工作部署,健全完善省局内部信息公开考核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运用省局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两品一械”行政审批、执法办案等情况,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深化重要政策公开和政策解读,综合采用图解、视频、动漫等形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三是提升工作能力,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省局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省药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邮政编码:030031;咨询电话:0351-8383500)。